在生活中,人们经常将第三方称为“情人”,“小米”,“第二任妻子”等。第三方的表达基本上有三种形式:一种是通奸的形式,偶尔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婚姻以外与异性的关系;第二种是同居形式,不能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第三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形式。重婚形式。
在这三种形式中,重婚属于刑事犯罪,应受到刑事处罚;而“配偶同居的人”仅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法院决定离婚。要求赔偿。如果您偶尔在婚后与异性发生性关系,则通常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离婚是由通奸造成的,则无辜一方有充分的证据,另一方应承担过错的责任,并且无辜一方可以适当分配更多财产。婚姻法律上没有通奸或婚外恋的概念。法律不禁止通奸,这是道德调节的范围。
很难以夫妻的名义确定重婚罪取证很难找到
重婚要求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必须具有外观特征:例如以夫妻的名义申报户口,购买和租赁住房,举行婚礼等。 ,只要他们不是以夫妻的名义,就不构成重婚。更具体地说,如果丈夫收到与第三方的结婚证书,这是确凿的证据。如果他与第三者住在一起,并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向外面的“夫妻”介绍自己的身份,那么邻居,亲戚和朋友证实的证词也可能非常有效;如果该男子生下了第三方,则医院记录显示该男子是父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如果该记录仅基于该女子的陈述,或者根本上与该女子没有任何关系男人,独生子女的证据就显得“微弱”。
一个业余的“女侦探”声称已经花了四年的时间走在大街上和小巷里,去了山上和乡下,最后才发现她的丈夫有个情妇,并有孩子进屋。为了拍摄“成人和通奸者”及其“全家福”,她把相机背在背上几个月,但她什么也没找到,取证屡屡撞墙。为了维护业主的隐私,物业公司对此守口如瓶。邻居们也不想因为担心惹麻烦而被打扰。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取证的困难,当事方起诉并提供证据的重婚案件的成功率很低。近年来,北京法院系统处理的重婚案件很少。
在床上强奸时很难证明同居关系
当夫妻一方由于“婚外情”离婚而在心理上失去平衡时,另一方必须设法获取另一方“不忠”的证据,以便获得最大程度的心理安慰。离婚化中的财产权。因此,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其他主要城市,雨后的各种侦探机构和调查公司像笋一样涌现。双方以“强奸取证”的心态,不审查任何手段,也毫不犹豫地付出代价。那么,通过离婚诉讼中的艰苦努力获得的“证据”有多重要?
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和审判案件,即使有直接证据表明“床上强奸”,也不一定要得到法院的精神损害赔偿支持。
我国的“婚姻法”仅规定了重婚;与配偶同居的人;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只有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有权要求赔偿。只有一张或两张“躺在床上被强奸”的照片只能证明配偶与第三方发生性关系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很难证明他们已经长期稳定地生活在一起,并且不能构成法律要求的“重婚”。 “或者是“与他人同住的配偶”,因此法院不太可能支持精神赔偿请求。
李立正律师提醒,婚外情一直是个难题。一方面,婚外情的证据必须一方面出示,另一方面,包括第三方在内的其他人的隐私权也不得受到侵犯。 ,否则取证是非法的。以下是一些取证策略:
可以接受自己的取证
如果您闯入房屋,请举起相机并在相机上“单击”以拍摄床上与第三者关系不当的配偶的照片,这样您就更有可能被法院接受。目前,许多法官都采用这种取证,他们将据此判决离婚,并要求对配偶的过错赔偿。因为他在自己的家中抓到了自己的配偶和第三方,所以他无法谈论闯入他人的房屋,因此这不构成刑事责任。但是,当您在自己的床上强奸时,您不应过分激进,不要散布照片,也不要对第三方进行人身侮辱。证据仅用于法庭审判中的证据,证据更有可能是有效的。相反,如果各方将照片发布并分发到各处,则可以确定侵犯第三方声誉。李律师说,即使您在家中被强奸取证,也不应强烈鼓励这种行为,因为取证当双方都很激动时,很容易引发家庭恶性案件,并且有一点点一点平静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