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克县一名64岁妇女“一个女儿嫁给两个丈夫”当地的婚姻注册部门是调查信息验证过失
逊克县居民赵应江的妻子李某在当地民政登记处办理了与他人结婚的手续,没有离婚,合法地形成了“单身妻子和两个丈夫”。 52岁的赵应江现在即将开始新的生活。他担心李的“重婚”将对他下一次婚姻的破裂产生影响,如果他不能离婚,他将无法结婚。 19日,记者赶到Xunke接受采访。
我想注册以发现自己已婚
根据赵应江的说法,他的妻子姓李,今年64岁。他们于1993年在勋克县民政登记处登记了自己的婚姻。结婚几年后,两人分开生活怎么调查前夫重婚,没有在一起生活。赵应江去国外工作。本地侦探 老太太没有离婚就结婚了。民政局调查“一个女儿嫁给两个丈夫”,但没有离婚程序。
2013年,他听说李与该县的一个姓田的人重婚。他还回到了Xunke县生活,不久前发现自己是妻子。
“我的妻子已婚,这意味着我们已经离婚了。”赵英江说,去年9月,他到逊克县(Kunk)登记处再婚,发现他目前的配偶仍然是李。 “我怎么能不离婚就结婚?我问注册人员发生了什么。对方说他不知道。无论如何,输入赵颖江的名字后,婚姻状态是婚姻已经注册。您已经结婚,不能再注册了。”
赵颖江感到很奇怪,并要求工作人员检查一下。询问的结果是李和她的现任丈夫田(Tian)也正常注册,也是“合法婚姻”。
“注册人隐瞒事实”
逊克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公室现任主任王宏伟表示,他已知道此事,赵应江将此情况报告给当地民政部门。
根据当地民政部门的调查,李某确实有两份婚姻的登记记录,他们于1993年嫁给了赵颖江,并于2013年在田某那里注册。这是在Xunke县的Chelu乡进行的注册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很长,当Li在2013年重新结婚时,婚姻的注册文件不在网上,也没有进行任何计算机化管理。 ,因此让注册人利用漏洞。
根据报道,李和田(k10)注册的存档材料包含她前夫的死亡证明以及她与前夫范之间的法院离婚判决。在李与赵英江结婚之前,还有另一位姓范的丈夫,范与李留下了离婚判决。 “李有可能拿了在村子里签发的前夫的死亡证明书,来到民政部门要求再婚。但是,由于该证明书没有写明自己的名字,所以没有完成。与范某有关系。离婚判决书证明她已经与田离婚并登记结婚。”
他认为,“整个过程的责任主要在于李,李在提供辅助材料时捏造和隐瞒事实,民政人员没有辨别真假的能力,这造成了现状。 。”
关于民政不能区分真假的说法,赵应江认为这是没有道理的。 《 婚姻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审查结婚登记当事方出示的证书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
双方可以再婚吗?
哈尔滨市律师郝树华认为,重婚是无效的婚姻,无效的婚姻等于没有婚姻,因此从理论上讲,无效的婚姻不会影响合法的婚姻广州婚外情取证,并且当事方有李先生的合法权利解除了婚姻契约,开始了新生活。
勋克县民政局书记处处长王洪伟也表示,经双方同意,赵先生和李先生可以离婚,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它们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干扰。
关于如何取消李与田之间的婚姻登记,王主任说婚姻的本段无效婚姻。根据最高法院对婚姻法律的司法解释,无效婚姻必须取消。但是,由于各方不愿挺身而出,他们目前遇到了一些困难。
王主任说:“根据《 婚姻注册条例》,如果有关人员不愿意出庭,该人的亲属或基层组织也可以出面起诉。田先生现已去世,而且他还找不到。那些愿意挺身而出提起诉讼的人需要考虑一种方法。”
“对于民事登记验证信息中的过失问题,我们为调查。”王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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